2024年5月,清華大學投融資政策研究中心發(fā)布了《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機制政策問答》(收費公路專題),權威人士明確:“特許經營模式是經營性公路項目建設可采用的模式之一,但并不是唯一模式。所有經營性公路建設項目均應通過招標投標方式選擇投資者,并不意味著必須采用特許經營模式。如果地方本級國有企業(yè)通過招標投標方式成為特許經營模式以外其他模式經營性公路建設項目的投資者,可依法依規(guī)采取相應方式參與項目建設。”
2024年6月,《交通運輸部公路局關于高速公路改擴建投資建設模式的復函》(交公便字〔2024〕252號)指出:“國內外經濟組織投資建設經營性公路,只要符合《公路法》《收費公路管理條例》規(guī)定并履行完成法定審查批準程序,即可獲得收費權對通行車輛收取通行費,并在收費期限內依法經營和管理收費公路,與是否采用特許經營模式沒有必然關系,即特許經營模式并不是投資建設經營性公路的必要條件或充分條件。”
因此,經營性公路項目可以采用特許經營模式,也可以采用經營性公路建設項目投資人招標模式。
與特許經營模式相比,經營性公路建設項目投資人招標模式流程相對簡單,且在投資人所有制與企業(yè)性質方面未設限制性門檻,這一靈活性使其能更好地與當地既有的實施慣例相融合。因此,當前一些高速公路建設項目采用這一模式進行推進。該項目全長約88.58公里,全部位于菏澤市境內。建設工期36個月,投資總估算約124億元。該項目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菏澤市人民政府授權菏澤市交通運輸局為招標人,采用BOT模式選擇投資人進行建設。該項目于2024年10月27日發(fā)布中標候選人公示,第一中標候選人為菏澤市鐵路投資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建設基礎設施有限公司、中國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國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廣西路建工程集團有限公司、山東省交通規(guī)劃設計院集團有限公司、菏澤交通投資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菏澤交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聯合體。聯合體成員全為央企、國企(其中包含三家本級國企),未涉及民企參與。然而,清華大學投融資政策研究中心發(fā)布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機制政策問答》中明確“不存在不屬于特許經營模式的BOT模式”,該項目的BOT實施模式與上述權威解答存在一定的不符之處。該項目位于長江下游通州沙水道上段,連接南通市和蘇州市,擬建橋位位于滬蘇通大橋至蘇通大橋之間,距離上游滬蘇通大橋、下游蘇通大橋各約20km,路線全長約43公里,擬采用高速公路技術標準,過江段雙向八車道,接線段雙向六車道。該項目前期研究工作估算的投資總金額約450億元人民幣,其中項目資本金暫按總投資的50%考慮。項目暫計劃2025年開工,2032年通車,建設工期7年,收費期不超過25年。該項目招標人為江蘇省交通運輸廳。投資人中標后,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投資協議,中標人組建項目公司,項目公司與招標人簽訂投資經營權協議,由項目公司負責項目的資金籌措和運營管理,在投資經營權協議規(guī)定的投資經營期滿后,項目公司按照投資經營權協議的約定將公路(含土地使用權)、公路附屬設施及相關資料無償移交給招標人或招標人指定的機構。項目公司應對項目的資金籌措、運營管理、養(yǎng)護維修、債務償還和資產管理等全過程負責,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該項目已于2024年9月18日發(fā)布投資人招標公告,擬于2024年11月26日開標。該項目的招標,為江蘇省其他高速公路項目提供了參考范例與借鑒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