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路水運工程項目中經常會遇到要求創建平安工地、品質工程、平安百年品質工程創建示范的要求,那上述三個工程的概念是什么呢?
平安工地是指項目從業單位以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為核心,施工過程以風險防控無死角、事故隱患零容忍、安全防護全方位為目標,推進施工現場安全文明與施工作業規范有序的有機統一,是不斷深化平安交通發展的重要載體。平安工地是針對公路水運建設工程實施安全生產內控自評,分級考評以及持續改進的一項監督管理機制。該機制致力于推進建設工程項目實現3個達標,即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化達標,場容場貌規范化達標,安全管理程序化達標。通過考核評價,平安工地旨在構建行業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從而不斷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避免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其中江蘇省交通運輸廳發布的《關于印發<江蘇省公路水運工程平安工地建設管理辦法>的通知》(蘇交規〔2020〕9號)第二十一條規定:公路水運工程施工標段符合以下條件的,評定為省級“平安工地”:(二)施工標段完成年度產值計劃不少于50%,且尚未交工驗收;根據《省交通綜合執法局關于印發江蘇省公路水運工程平安工地建設考核評價標準(2022 版)的函》第五條的規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開展平安工地建設考核評價,分為“示范工地”考核評價和“示范工程”考核評價。其中示范工地是對施工單位進行考核評價。示范工程是對工程項目的建設、監理、施工單位綜合進行考核評價。公路水運工程被評價為省級“平安工程”,并且符合部級“平安工程”條件的,由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組織向交通運輸部申報部級“平安工程”。公路水運工程獲得部級“平安工程”的,在招投標時可以作為業績加分;獲得省級“平安工地(工程)”的,在品質工程驗收、履約考核、信用評價等方面可以給予優先考慮。《關于打造公路水運品質工程的指導意見》表明:品質工程是踐行現代工程管理發展的新要求,追求工程內在質量和外在品位的有機統一,以優質耐久、安全舒適、經濟環保、社會認可為建設目標的公路水運工程建設成果。品質工程具體內涵是建設理念體現以人為本、本質安全、全壽命周期管理、價值工程等理念;管理舉措體現精益建造導向,突出責任落實和誠信塑造,深化人本化、專業化、標準化、信息化和精細化;技術進步展現科技創新與突破,先進技術理論和方法得以推廣運用,包括先進適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裝備和新標準的探索與完善;質量管理以保障工程耐久性為基礎,體現建設與運營維護相協調、工程與自然人文相和諧,工程實體質量、功能質量、外觀質量和服務質量均衡發展;安全管理以追求工程本質安全和風險可控為目標,促進工程結構安全、施工安全和使用安全協調發展;工程建設堅持可持續發展,體現在生態環保、資源節約和節能減排等方面取得明顯成效。《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路水運品質工程評價標準(試行)的通知》交辦安監〔2017〕199號文表明:列入國家和地方交通基本建設計劃的在建和已交工或竣工驗收的公路水運工程項目,均可參加品質工程評價,不局限工程建設規模和等級。品質工程評價分為示范創建項目品質工程評價、交竣工品質工程示范項目評價、農村公路(三四級)品質工程示范項目評價,評價對象為工程項目整體。平安百年品質工程創建示范評價以設計和施工階段為主,主要是對工程建設過程中落實打造平安百年品質工程主要措施及階段性成果的綜合評價。評價對象為工程項目整體,工程項目應滿足優質耐久、安全舒適、經濟環保、社會認可的建設目標,其工程管理、質量或技術達到行業同時期同類工程的領先水平,示范引導作用顯著。其中評價指標滿分為1000分,相較于“平安工地”及“品質工程”評審內容更多、質量要求更高。平安百年品質工程創建示范工作是堅持全生命周期建設發展理念,以有效管控施工質量安全風險、提高工程安全性和耐久性為目標,堅持經濟合理原則,推動精品建造和精細管理,從工程設計、建造技術、材料產品、機具裝備、工藝工法、檢測方法、智能技術應用、組織管理等方面開展技術創新和管理創新,推進成果轉化和經驗推廣,推動公路水運工程建設安全發展、高質量發展。如此高質量的要求不是所有項目都可以申報的,申報創建示范項目的基本條件如下:(一)通過依法審批、核準或備案,并批準開工建設的公路水運工程項目,原則上工程進度不超過30%或公路工程項目具備創建期限不少于2年,水運工程項目具備創建期限不少于1年;(二)橋梁、隧道、碼頭、航道、通航建筑物、防波堤等具有獨立代表性的工程,應滿足以下條件:1.公路工程:斜拉橋、懸索橋、拱橋等結構復雜的特大型橋梁及大型樞紐互通,3000米以上特長隧道;2.水運工程:規模達到10萬噸級以上集裝箱碼頭或3萬噸級以上其它沿海碼頭,1000噸級以上內河碼頭,沿海10萬噸級以上或內河Ⅲ級及以上的航道、通航1000噸級以上船舶的通航建筑物,重要的防波堤、護岸等;(三)創建示范工作內容符合國家政策和行業發展方向,有助于管控施工質量安全風險,提高工程安全性和耐久性,創建成果和經驗做法具有應用推廣價值;(四)具備開展創建示范工作的人員、技術、裝備、資金等保障條件;(五)按規定開展平安工地建設工作,建設方案操作性強,具有明確具體平安工地建設內容和工作要求。平安工地(工程)、品質工程、百年品質工程創建示范是三個不同的概念。其中“平安工地(工程)”是針對于安全生產方面;“品質工程”及“百年品質工程創建示范”是對項目整體的一個評價;“百年品質工程創建示范”是對其他兩項更為高質量、高標準、高要求的評價制度。